首页 > 上饶信州区律师 > 没有签署合同,只加收了一部分加盟费,我是否有权利要求退还?

没有签署合同,只加收了一部分加盟费,我是否有权利要求退还?

admin 上饶信州区律师 2023年11月21日
加盟费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还,但要求加盟是属于特许经营,如果没有正式的签订合同,而且也没有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退款的。其他情况下,交了加盟费没有签合同想要退款的,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加盟费一般是不会退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加盟费是否可以退还要看你们的加盟合同怎么规定的,如果你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可以退加盟费,如果你违反了合同的相关约定,需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退还加盟费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2、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3、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玉环律师 珠山区律师 杭州钱塘区律师 兰州律师 保定律师 贵港律师 滨州律师 杭州律师网站 杭州法律顾问 杭州法律咨询在线 杭州继承律师 长治律师 盘锦律师 衢州律师 滁州律师 泉州律师 贺州律师 绵阳律师 甘孜律师 昆明律师 玉树律师 台州律师 大连律师 泰顺律师 缙云律师 杭州免费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杭州余杭律师 杭州工程律师 龙南律师